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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

古代清官廉吏如何看置业

2021年03月15日 10:36  点击:[]

中国古代的清官廉吏犹如璀璨的群星,闪烁在历史的天空中。他们廉迹彰于一朝,盛名传于千载,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譬如他们的置业观就是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与贪官污吏截然相反,清官廉吏不为子孙积金蓄玉、置办田园、购买豪宅,轻物质财富,重精神财富,注重对子孙的道德培养,秉承“以诗书传家”、“以清白遗子孙”的置业观。中国古代清官廉吏为什么会形成如此高尚的置业观,其思想根源何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中国古代清官廉吏置业观的重要思想根源在于其崇高美好的人生观指导下所形成的朴素高洁的奢俭观、高风亮节的义利观、出仕为民的民本观、极具智慧的祸福观、理智清醒的财富观。

奢俭观:崇俭去奢,以身先之

历史告诉人们:勤俭与奢侈会给家、国带来成与败截然相反的结局。唐朝李商隐《咏史》诗中所云“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即是一个经典的总结。宋朝大儒朱熹也称:“自古兴俭以劝天下,必以身先之。”中国古代的清官廉吏禁得起物质财富的诱惑,而以勤俭劝天下,在其朴素奢俭观的指导下,成为“以身先之”的楷模。

春秋时齐国名相晏婴即以廉洁自律著称。虽然他功高权重,但一向俭朴,齐景公赐给他封邑,他拒不接受;居住在临近市场的小房子中,人声嘈杂,环境极差,景公要给他换一处条件好的大宅,也被他婉拒。他“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因此受到齐人的爱戴和诸侯的敬重。三国时吉茂也以为官清廉著称,对别人送来的礼品一概拒不接受,而且从不为穿质量差的衣服、吃粗劣的食物感到没面子。他穿着粗恶、饮食粗劣、以步代车,“臣役妻子,家如悬磬”,全家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宋朝著名的清官包拯,无论在地方还是在中央为官,都始终坚持廉洁自律,虽为朝廷重臣,但所穿、所食、所用和老百姓没有什么两样。寇准官至宰相,颇有作为,但他非常简朴,成为“有官居鼎鼐,无地起楼台”的名相。寇准历高官数十年,不治田园宅第,甚至在进京见皇帝时寄居寺庙,其声名远播辽邦,亦名垂青史。

三国时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告诫子孙,要“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清朝的李僡是被道光皇帝称为“不愧疆垠重任”的名臣。当他得知儿子初入仕途,不注重小节时,立即写信严谕:“用度不慎,必至拮据,操守焉能得好……你何所恃而不恐耶?”勤俭朴素不但有益于修身养德,而且有益于齐家治国。古代清官廉吏在其高洁的奢俭观指导下,刻意过着艰苦朴素的平民生活,并希望子孙也能与自己坚持一样的奢俭观,保持生活俭朴、为官清廉、爱民如子、清白持家,因此,不为子孙置业遂成自然。

义利观:非义不行,非义不居

这里所说的“义”是指道义、原则,是一种道德规范;“利”则指利益、功利。对义与利及其关系的看法就是义利观。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义利观广为士大夫们所接受,并成为清官廉吏置业观的思想源泉。

儒家义高于利、义主利从的义利观深为中国古代清官廉吏所推崇、所信仰,在其指导下而“行其义”。正因如此,他们做到了利不苟得,义不容辞,不义之财坚决不取,甚至应得之财也要施之于亲友百姓。据《列女传》载,在战国时期,为齐宣王相的田稷子,曾收下属百镒之金,其母得知后,对他严厉教训道:“非义之事,不计于心……不义之财,非吾有也。”被母亲严责后,田稷子立即退回了所收之金,并向齐宣王请罪,日后遂成为秉承廉洁家风、不取不义之财的名相。践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宋代名臣范仲淹,非但不取不义之财,而且还把俸禄拿出来创办义庄、义田、义宅、义学,以救济穷困族人,解决族人子弟上学难的问题。范仲淹在杭州知州任上,其子弟见其年逾花甲,知其已有退休之意,就打算在洛阳为其治宅第、树园圃,供其晚年享用,但被范仲淹制止,并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可见,他以“道义”为最高境界,对身外之物漠然视之。

儒家的义利观之所以被正派廉洁官员奉为行动的指南,是因其与廉洁有着天然的联系。它既是道德规范,也是廉洁自律的规范。因此,古人也常把“义”与“廉”相提并论,比如,刘向《说苑·谈丛》云:“义士不欺心,廉士不妄取”;唐朝诗人李白在赠友人的诗中亦云:“廉夫唯重义,骏马不劳鞭”。如果一个官员能持“政之大节”之义、社会责任之义、天理良心之义、社会正义之义、百姓利益之义,廉也在其中了,不为子孙置产治业便顺理成章。

民本观:以民为本,先忧后乐

古代清官廉吏置业观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是其民本观。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民本思想可谓源远流长,并闪现出灿烂的光辉。在先秦时期,孟子的民本思想达到了相关政论的高峰,《孟子·万章上》中孟子引用《泰誓》抒发自己的政治见解:“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与天齐,把民放到了极高的位置上,并进一步提出“民贵君轻”的观点。持此民本思想的后继者,历代不乏其人,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立足民本,直指君恶,提出入仕为民及以“万民之忧乐”为衡量治乱的标准,将民本思想发展到古代社会的巅峰。

在中国古代社会,民本思想并不只是停留在理论上,而且实现在实践中,并成为清官廉吏的行动指南。翻开廉吏传,我们就会清晰地看到这既体现在他们呕心沥血,施惠于民,又体现在不与民争利,不为子孙置业,以寻常百姓的生活标准要求自己。春秋时鲁相仲孙蔑(即孟献子)为官清廉,他认为当官的不要与民争利。他不仅洁身自好,而且严管家人,其子即因追求奢侈被他关了七天七夜的禁闭,令其洗心革面,改正错误。同一时期的另一位鲁相季孙行父更是声名远播。他虽居相国之位,但在生活上却与百姓看齐,在老百姓吃不好、穿不暖的情况下,自己绝不追求奢华与享乐,不以美妾肥马为荣耀,而以高尚的品德来为国争光。明朝洪武年间,洞庭湖畔的龙阳县洪灾频发,郡县长官赈灾不力,反勒索不断,民不堪命。典史青文胜虽为小吏,甘愿赴京击登闻鼓为民请命。事不就,竟吊死在登闻鼓下,朝野震惊。朱元璋钦定减免该县赋税三分之二,有人誉其“一点丹心全赤子”。这些清官廉吏是民本思想的杰出践行者,其民本精神可歌可泣,青史流芳。

祸福观:贪财取祸,恭俭纳福

古代清官廉吏的置业观还与其祸福观密切相连。聚敛钱财是福还是祸,在认识上清官与贪官截然不同,贪者常常利令智昏,而廉者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清官廉吏不仅有正确的人生观、高尚的人格,而且具有卓越非凡的智慧。这在对财富与祸福关系的认识与行动上充分体现出来。南北朝时曾任南齐晋平太守的廉官王秀之说:“人所昧者财,财生则祸逐,智者不昧财,亦不逐祸。”不贪财、不取祸,全身而归,实为明智之举。曾任北齐散骑常侍、鸿胪寺卿等官职的崔冏亦非常节俭廉洁,所得俸禄一定分给亲朋故旧,不积累财富和产业。崔冏不仅终生自守,而且教诲子孙,持恭俭以纳福,戒骄奢以避祸,真乃大智慧!王旦是北宋真宗时的贤相,虽身居显贵,却始终保持着俭朴的家风。宋真宗为其廉行而感动,亲自登门赐白金五千两,王旦又上表拒收,并强调“益惧多藏,况无所用,见欲散施,以息咎殃”。可见他认为财富积累多了令人恐惧,是致祸的源头。因此,他连皇帝的赏赐都不要,自己的俸禄多了,也尽量散去。

古代的清官廉吏具有这样充满智慧的祸福观,其实一点都不奇怪,因其植根于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在古代先贤和哲人中已形成一种共识。《左传·襄公二十八年》称:“善人富谓之赏,淫人富谓之殃”,也就是说为富不仁者必然引来祸殃。“仁者散财以得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货。”这条被历史反复证明的铁律,唯智者识之,廉者鉴之,贪者逆施,遂蹈覆辙。

财富观:清白传家,子孙不匮

财富可分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贪官污吏只愿给子孙留下物质财富,所以朝夕聚敛,唯恐不足,但往往事与愿违,并未给子孙带来真正的益处。而清官廉吏不重物质财富,更愿意给子孙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西汉的疏广,官至太傅,贵为太子之师,但他不为子孙积累钱财。他认为使子孙多财并非好事,“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之怨也。吾既无以教化子孙,不欲益其过而生怨。”可见疏广并不是没有为了子孙考虑,而是考虑得很深入、很长远,用心不可不谓良苦。东汉的杨震出身贫寒,一向廉洁奉公,“不受私谒,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老友劝他为子孙置办些家产,他也不肯,而回答说:“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鲜明地提出了清白之名更胜万贯家财、精神财富更胜物质财富的观点。

南北朝时期梁朝人徐勉官至尚书仆射,位高权重,但“勉虽居高位,不营产业,俸禄分赡亲族之穷乏者”。他恪守“以清白遗子孙”的信条,胸怀给子孙留下黄金满箱,不如让其知书识礼的志向。南宋王应麟所撰《三字经》,也有这种思想的体现:“人遗子,金满赢,我教子,唯一经。”可见,这一思想已成为古代社会有识之士的共同认知。

中国古代清官廉吏是古代优秀文化的继承者、践行者和创造者。“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治平之术是他们人生的主旋律,宋代张载又将其发展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崇高境界。古代清官廉吏正是在这种崇高的境界下展现出与众不同的人生追求,体现于卓尔不群的思想言论、立场观点和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正是因其具有如此崇高的置业观,化腐朽为神奇,使置业从物质层面升华到精神层面。他们“忧道不忧贫”,不为子孙置业,只把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留给子孙,充满着对儿孙的希冀和厚爱,闪现着人性的光辉!(战继发)

信息来源:http://www.ccdi.gov.cn/lswh/shijian/201410/t20141015_12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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