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防治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起作风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狠抓责任落实,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履行纪律教育的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特别是近期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预防,使铁的纪律、严的作风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变。
二、深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提出了新要求、做出新了部署。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修身律己,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借节日用公款违规吃喝、变相旅游和相互走访送礼;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支出变通下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电子红包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私借使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康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自觉反对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营造尚俭戒奢的节日新风尚。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紧盯假日期间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监督,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同,发挥监督合力。
校纪委将安排专项检查,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强化监督,严查快处、推动整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看牢,绝不留回旋余地、变通空间,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把严的要求贯彻在节日全过程,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对三令五申的违纪行为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jwjch@xisu.edu.cn
举报电话:85319169
中共西安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