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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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纪委综合室是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负责文秘机要、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干部管理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查等。

(一)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包括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等)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等各类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要文件、档案的收发登记、流转传阅等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安排校内各类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负责部门内外联络、接待、交流等工作。

(四)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五)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六)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七)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八)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网站建设工作及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九)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宣传教育、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案件管理(线索处置、系统上报)、案件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检查、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问责。

(三)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推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五)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六)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七)负责完成案件审理,做好案件的分析总结、上报和案卷归档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等。

(九)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